週五下午朋友問我要不要去聽演唱會, 我晚上沒事馬上答應, 一問時間地點: 約在Time Square, 坐公車去Jersey聽. 當下馬上三條線襲來, 時代廣場是紐約我最不會想去的地區, 而紐約人總愛說: 到底什麼人會去Jersey? 太不酷了! 但此時想找藉口不去為時已晚, 只好意興闌珊的出發了.
狗狗最大的娛樂是爬到沙發最高點往下跳 |
今天的歌手是Will Johnson, 是個歌手兼藝術家, 寫的歌偏Folk的類型, 在living room concert唱特別有氣氛. 唱到一半, 房間裡傳來濃濃的大麻味, 主人說, 如果任何人想抽大麻都可以拿出來抽喔~ 狗狗斑鳩也特別喜歡這樣的音樂, 跑到歌手旁邊依偎著就睡著了. 這讓我不禁想年當初在西班牙時每個禮拜必定在Diego家聽他彈吉他的美好時光
I, the kite - Will Johns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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